尽管“拨投结合”模式具有诸多优势,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注意以下几点:
1、明确目标定位
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,明确基金的投资方向和重点领域,避免盲目跟风或重复建设。例如,工业强县可聚焦制造业升级,农业大县则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。
2、引入专业投资管理团队
“拨投结合”模式涉及复杂的投融资操作,因此需要引入专业的基金投资管理团队负责日常运营。同时,应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,确保管理团队的利益与基金绩效挂钩。
3、财政资金退出机制设计。财政资金拨投结合的最终目的是支持项目或企业发展壮大,并实现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。因此,需要通过一定的政策设计,确保地方政府资金尽快实现退出,实现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,也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退出。
4、绩效考核机制设计:财政资金的成功在于被支持企业的发展壮大,不是体现在经济效益上,重点应该是社会效益,即企业为地方带来的税收、就业、产业升级等。
5、容错机制设计。允许一定比例的投资失败率,避免“风险恐惧”导致的创新抑制。
“拨投结合”模式的成功实施离不开政策支持。地方政府应加强与金融机构、行业协会、科研机构的合作,形成多方联动的生态体系,共同支持项目的落地和发展。